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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争分夺秒六(第1页)

第六十三章争分夺秒

纵马一跃,马中洪就感觉身子一轻,整个人有种腾云驾雾的感觉,眼睛微眯着,黑暗里待久了,眼前清晨的光芒都觉得刺眼,林中雾气很重,一路就觉得闷得慌,此时呼吸顺畅,头次觉得喘气是件让人如此身心愉悦的事情咧。

身下的骏马四跳马腿屈起,高高跃起在空中,高耸的马头,鼻息可见隐隐白色雾气,不知道因为在山中绕了一夜,刚跑出密林骏马周身舒畅,还是它真把自己当天上翱翔的神兽了。

骏马四蹄着地,撒开欢的向前急冲,马中洪手中缰绳一领,当真是老马识途,身下这匹马像有灵性一般,径直的朝宽敞的官路径直跑过去,马中洪在马背上坐正身子,真怕哪下这匹骏马玩的太嗨,再一尥蹶子把自己抛去老远。

从密林深处直直冲向官路,半柱香功夫马蹄子就到了官路之上,这两天为了节省时间总会走蜿蜒曲折一些,官路宽敞铺平,身下这马都不用缰绳控制径直跑,半点不歪,手中皮鞭也不用,可能是憋足了力气,冲将起来感觉比山上之前还快出不少。

太阳升起,空气中温度骤然增高不少,刚在山上冻的够呛,现在官道上骏马急冲,只听耳边烈烈风声乱响,全然不觉得凉,骏马也相当给力,四蹄如飞,一双后掌的马蹄铁紧蹬住地面,一双前掌舒展的前跃动奔跑,前掌抓地,后掌再动,动作轻盈舒展,像一支离弦的箭,颇有马踏飞燕的神奇味道。

时间如流水,马中洪骑马朝回小村的路上急行,从清晨策马而行,大红的太阳,渐渐柔和的光芒,变得炙热,烘烤着整片大地,日头正好,在这深秋时节,气温能有十五六度,真心是比较暖和的,刚清晨一路策马疾驰的马中洪伏在马背上,光是擦耳而过的劲风,带有些凉意,不得已伏在马背上,多少暖和些,跑了两个多时辰,都已经是正午时分,身子直在马背上,脊梁骨都微有热汗溢出,背部的衣衫都浸湿,风灌进脖子,凉爽的很。

没再停歇一连又跑了三个时辰,路过一处官道的驿站,马中洪坐下的骏马速度也慢下来,翻身下马,进了驿站,话说驿站按道理不该给行人换马,专供官府军队所有,可人心抵不住白花花的银子,马中洪一锭十两的银子往外一掏,本来还矜持不想给马的小胡子驿官,眼光登时闪出金光,时不待人,现在事态紧急,况且银子能办成的事,还算事儿吗?

十两银子一收,牵了匹好马不说,但免费备了桌酒菜,他们上菜倒还快,马中洪也吃够了硬碴的干粮,好一顿风卷残云之势,吃饱了肚皮,跟驿官随便客套两句,驿官眼中的财神爷自然少不得一顿阿谀奉承,反正马中洪也没把这些银子放在心里。

马中洪反生上马,驿官也跟出驿站,脸上堆着笑让他心生厌恶,没在多理驿官,回到马厩认出跟了自己几天的骏马,也算是患难过的兄弟,细长的手指在它宽长的马头上摩挲,真心喜欢这家伙,马中洪跟它也算是一起上过战场,患难见的真情,同生共死过,可现在自己急着赶回无名小村,要不是他体力稍差,真想骑着它回村,好吃好喝的把他养起来。

马厩前踌躇好一阵子,总是要分开,马中洪嘴里再喃喃说上几句,才不甘心的转身走开,驿站门前,新备的马早准备妥当,双蹄向上高扬,像是彰显它可不比马厩里的家伙差,马中洪微微笑笑,缓步走过去,纤细的手掌也同在马头上摸摸,马昂着头,相当骄傲的神情,他可是真心喜欢,话说这些吃草的牲口可比喝酒吃肉的人强上百倍,太多人牲口都不如。

马中洪翻身上马,双腿稍微吃劲儿,身下棕黄色马匹早跃跃欲试,四蹄跑的这个畅快,飞奔的功夫倒是让驿官心里一惊,这马他都过眼,好马不错,他也试过,可没今天这活蹦乱跳的精气神儿,真要是一匹好马,莫说十两银子,真是好马,百两千两都能换的来,毕竟在春秋战国里,马匹可是唯一的交通工具,驿官站在原地跺脚,懊悔是不是放跑了一匹好马。

这一路或迎风而动,或逆风而冲,身下这匹马似乎也通了灵性,跑的这叫一个轻快,马他会骑,在军校里就骑过,还摔的挺惨,再后来接触就少了,他这骑马的技术也就是个半吊子,可没想到赶上的这两匹马脚力足,速度快,是不是都是母马见了帅哥,抑制不住,狂躁了?马中洪脸上笑笑,这也是在枯燥乏味的策马疾驰唯一自娱自乐了。

刘校尉早有盘算,心里不急,昨天在马背上走了一整天,身子骨都要散架了,睡了一夜缓些精神,可屁股一着马背,脸色就扭曲着嘴上喃喃抱怨,就这种赖唧唧的状态,谁要说他是卫国立过战功的兵士,一定会引起众怒,惹来一阵爆捶。

兵长距离刘校尉最近,听着他有一搭没一搭的嘴上瞎说,懒的理他。

五百人马刚走了半个时辰,兵长就满脸的不悦,本以为第一天出行,危险犹未可知,可以谨慎探行,不然昨天才走不到一百里地,按他预想的,自己这些兄弟,一整天攻击前冲百十里地可是容易的,昨天事过去就算了,可今天刘校尉更过分,骑着马走的进度更是悠哉,他在五百人最后,看着往日里凶猛的弟兄,现在懒洋洋的跟走在队伍最后。

兵长脸上怒气上涌,一天多了,他这爆脾气忍不了了,双手缰绳一拎,身下深红色的枣红马四蹄倒动,朝向队伍最前端的刘校尉方向疾驰而去,立马而停时候,兵长看着刘校尉骑在马背上晃晃悠悠,马背上早着好像小时候他爹跟做的秋千。

兵长眼光看着校尉身穿的亮银铠甲,白日里的光芒尤其闪耀,双手缰绳一紧,马蹄子快速灵动的冲到最前行进的校尉身旁,气还没喘匀,粗重的大口呼吸,一边脸上表情严肃的瞪着刘校尉。“校尉,我们行进的速度太慢,马甩不开步子,就连走在最后面的士兵,都争吵着说走的慢,你昨天跟我说过的,我们是去抓潜入国境的齐国探子,这等速度能追的上吗?”

刘校尉脸上不悦,看新升任的兵长年纪得小十好几岁,粗粗壮壮的农家孩子,脸上晒黑也挡不住两块常年村子风吹导致脸蛋透着深红。心里想着,傻子才去抓探子,他们要是能跑最好,有多远跑多远,真能把吴副官轻松杀死的探子,手段高超,怎么会是容易对付,现在赶紧确认齐国的探子是不是还在,如果真是必要,赶紧去上京老师哪里搬救兵,已解燃眉之急才是。

兵长哪里知道刘校尉狡诈的像只狐狸,嘴上说的冠冕堂皇,心里想的是自己的性命安危而已,他可是报国心切,这三四年里,他起的比谁都早,睡的比谁都晚,不大的年纪,得到巡城使的赏识,才能当上兵长,几年的光景已过,现在就是他们将多年锻炼的身后来报效国家,刘校尉这么走,哪里像抓贼,分明像是在游山玩水,悠哉闲逛。

“校尉将军,如果继续这般,不如你骑着马,我会留几个人给你断后,我跟着探子大哥带着几百个兄弟朝该去的方向进发,如此这般就不用担心你的安危了。”

刘校尉脸上略有放松,心里却很是不爽,特么的,老子拽来这五百人来当垫背的,就是怕自己落单,再让齐国的高手给抽了底,现在可好,他竟然想把这五百人全都带走,那他还搞个屁了,别说是高手了,随便从卫国找个刺客就把自己搞定了,相当不情愿,也没法子,只得将手里的缰绳一抖,双脚一夹,坐骑好马终于向前颠跑起来。

兵长见校尉总算是把马骑跑起来,返身策马退回五百人的队尾,在身后跟紧步行兄弟们的速度,才能更好掌控整只队伍的行进速度,拍马快行,刚退回原先位置,身后的兄弟总算甩开步子,微微颠着向前整齐向前小跑。

兵长心里丁点满意,这种速度比往日行军会慢一些,好在如此这般士兵们能坚持的跑远,多坚持几个时辰,总不会相差太久时间,手中缰绳一领,人跟马也随着队伍在宽敞的官路上行进颠颠小跑着前进。

刘校尉骑马走在最前,骑马的速度比昨天快了不少,昨天走了一大天,刘校尉颠颠晃动的在马背终于不觉得累,身子倒也舒展,走在官道上,看着两边树木葱郁,探子在前,五百精锐在后,此时可是心情大好,可比懒在床榻上跟窑姐腻着神清气爽多了。

探子再次撤回来禀报,前路通达依旧是平安无事,刘校尉略点点头,探子脸上热汗都来不及擦,返身继续前查。

东明县守军如此这般继续向庄姜所在的无名小村继续进发。

这一路狂奔,偶尔停停,吃些干粮,这一天竟走了整十个时辰,一天狂奔一百七十多里地,马中洪看着乌鸦画的地图,估算回村也就再一天就能到,将地图揣进怀中,靠着一处树干,合眼歇息片刻。

东明县守军这一路,刘校尉走在前,一路停停走走,走了五六个时辰时候本想歇息,兵长劝言再走个把钟头,这一走可好,又走了两个多时辰才有驿站,刘校尉累的不行,到驿站倒头便睡,兵长安排扎营停驻,这一天东明县守军走了八个多时辰,共行进一百三十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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