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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一个名叫人类的僵尸(第1页)

我扰了扰脑袋,觉得我考虑的太多了,不管他是僵尸还是吸血鬼性质和成分都差不多,我蹲下来对被死死压在身下的他问道:“你追我干什么?”

那个僵尸被我问的一愣:“是啊,我没事追你干什么啊?”随后他又问我:“那你跑什么啊?”“你不追我能跑吗?”“你不跑我能追吗?”“呃…貌似每一个正常人看到你老哥躲在卫生间干的事,都会跑吧?”

那个僵尸道:“我又不吃人,你跑啥啊?”我一板砖拍碎你一口牙!“不吃人你在卫生间里干啥那?”“喝血啊…”

我被这只僵尸气乐了:“你丫的喝血还说自己不吃人”那个僵尸白了我一眼:“废话!我如果吃人的话,还会到医院来买血喝?”我被他问无语了,是啊,人家吃人的话就没必要到医院喝血了,随便爪个人吸成人干不更省事吗?

那个僵尸又扭头对张小薇道:“我说哥们,你能不能放开我,虽然我没啥感觉,但这种人下人的姿势让我很不爽,尤其你还是一个男人。”我冲张小薇点了点头,张小薇从他身上爬了起来,依然戒备着他,那个僵尸起身拍了拍衣服上的土,自来熟的冲我道:“有烟吗?”我第一次见比我还不要脸的人……不要脸的僵尸……。

我递根烟给他,他把烟叼在嘴里冲张小薇道:“有火吗?”我无语,我又从许小小的口袋里掏出打火机扔给他,他点着烟,抽的那个美啊。

我真是纳闷了,这小子真是僵尸吗?和人的差别不太大啊?我问道:“你真的是僵尸吗?不像啊”那个僵尸又白了我一眼道:“我不是告诉你了吗,电影里都假的,真正的僵尸除了力量比普通人强大几倍拥有不死之身外,和普通人一样,当然没有呼吸和心跳”

我仔细的看着他,发现他身上被张小薇打伤的部位也都奇迹般的自我愈合了,那个僵尸好像很喜欢翻白眼,又翻了我一个道:“看什么看,小爷我虽然长得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汽车见了就爆胎,迷倒万千少女,但是我对男人没有兴趣”

把我给气的,我第一次见这么混蛋的僵尸,虽然以前没见过僵尸。

那个僵尸把烟屁股一弹,动作很老练,对我道:“行了,哥们,我叫任磊,有时间请你们吃血豆腐。”我和许小小,张小薇呆呆的看着那个哥们走出病房…。。

妈的!一个名字叫人类的僵尸,来到病房里打了一架,抽根烟,还要请我们吃血豆腐?我发现我最近大脑越来越不够用了…。

我们三个目瞪口呆的对视了一会,抓起散落一地的扑克牌又继续斗起了地主,我发现我们几个的神经最近很强韧,几乎达到神经末梢坏死的程度。

玩了一会,病房门又被撞开,那个名叫人类的僵尸一脸慌张的冲了进来道:“哥几个救命啊—”张小薇眨了眨眼睛:“为啥要救你啊?”人类道:“同样都不是人,现在我被人类追杀,搭把手救救兄弟吧?”

我和许小小怒道:“你丫的才不是人那!”人类道:“以前是,现在不是了”我和许小小一阵无语,是啊,他没说错啊,他以前是人,现在是僵尸,不过什么玩意能让一个拥有不死之身的僵尸吓成这个样子那…

很快我们就知道了,杨枫如一条疯狗般的冲了进来,大喊到:“呔!那僵尸别跑!再吃我一记破煞符,浩然天罡,助我伏魔,天星北斗,临于唔身,七杀!破军!贪狼!破军前行,阴煞避退,急急如律令,去!”一道黄色的纸符从他手中飞出打到人类身上,人类惨叫一声捂住胸口,胸口已是一片焦黑,身如触电一般的抖着,显然遭受了很大的疼痛,可转眼间,他的胸口又已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着伤口。

杨枫跟打了鸡血似的兴奋,好像连我们也没注意到,他又掏出一张符纸:“哇呀呀,再吃我一记破煞符。”还没念完符咒,张小薇冲了过去一把抱住了他,好家伙,杨枫被张小薇一个熊抱抱住后才发现我们

“耶—--------?许小小,萝卜,熊猫,你们怎么在这?在这也好,让你们看看我学会的破煞符,浩然天罡……”我连忙打断他:“行了,行了,我们刚才看见了,别显摆了”杨枫悻悻的收起了符纸,随后脸色一变,又把符纸拿出来:“萝卜,离那小子远点,那小子是僵尸,看我来收伏他,浩然天罡…”

张小薇急忙上前又是一个熊抱,拦住了他:“停停停,误会误会”杨枫终于冷静了下来了,坐在那里如小学生上课一般听完我们前因后果。

听完后杨枫哈哈大笑,走到人类的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你早说啊,你早说认识萝卜他们不就没事了吗?还浪费我几张破煞符”

人类:“…”

我问人类道:“你怎么知道熊猫不是人呀?”人类白了我一眼:“废话,普通人能打得过我吗?”许小小插嘴道:“那不一定,我有个哥们叫王敖,世代武术世家,你肯定打不过他,要不我给你们找个时间过过招?”多险恶的用心啊,不就是王敖骂他一句永远找不到女朋友的精味处男,至于吗?

人类撇了撇嘴做不屑状,我好奇的问人类:“哥们你一个僵尸怎么起个名字叫人类啊?是不是怀恋以前当人类的时候?”人类从椅子上蹦了起来:“谁他妈的告诉你我叫人类?我叫任磊!任贤齐的任,刘磊的磊!人送外号阜阳市任贤齐!”

妈的!又一个疯子,号称阜阳市许文强的许小小,还有自封阜阳市王力宏的王敖,自称阜阳市小张杰的张小薇,自命阜阳市小样子的杨枫,当然最名副其实的还是我,人送外号,不是自称的哦,人送外号阜阳市小胡歌!

人类,哦,不对是任磊缓缓坐下低声道:“再说当人类的日子也没什么好怀恋的”我给他递了一根烟,深情的道“兄弟!把以前的痛苦说出来吧,今天弟兄们听你的倾诉”许小小他们也围了上来,任磊可能被我们给感动了,缓缓讲出他过去的故事。

当然,我们几个并不是爱心泛滥,只是单纯的爱听别人的苦难史而已。

今天我们坐在明亮的病房里,听任磊将他过去的故事。

我叫任磊,出生于一个惊天动地的一天,在我出生的那天,慈禧死了…

我家是一个书香门第,可辛亥革命后的军阀混战,把我的家园给摧毁了,我从八岁就开始浪迹天涯,后来当了兵,是孙殿英的部队。

我跟着孙殿英去盗慈禧的墓,然后我被死人给吓晕了,他们走的时候,把我给忘了带走了。

等我醒的时候,我就成了僵尸,是一个盗墓的把我给弄醒的,后来他还写了本书叫《鬼吹灯》,最后我走出慈禧墓来到这个城市,我在这个城市生活了十多年了。

好了,我的故事讲完了。

我和许小小他们呆呆的望着任磊,干吧吧的道:“完了?”任磊点了点头:“完了。”

我了个去了,不带这样玩的!一个僵尸的苦难史几句话就结束了?眼泪呢?悲情呢?哪怕是对旧社会的痛骂哭诉也行啊!

我无力对任磊挥了挥手:“行了,没你事了,你该干嘛就干嘛去吧,别忘了请我吃血豆腐”

任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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