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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第1页)

金玉轻轻笑了笑,给自己打气道:“不,只活得长不够,我还要活得精彩,要站得高高的看着他不得好死!反正,我才二十出头,就算再花二十年时间去努力也正值壮年,他却老了,没精力眼力再去赌石、琢玉,我胜算还是挺多的!”

“这就对了,打起精神来,好好的向前看,向前走!”周纯很自然的拍了拍她肩头,扬声道,“人生确实能改变,而且不用回到从前,过去的事情再去假设什么‘如果’没意义,不从现在开始,如脚踏实地的找个合适的方向努力奋进。话说,你现在的目标是什么?”

“小目标是,希望在年底的‘精工奖’玉雕大赛上拿个名次,大目标,希望十年内能成为爸爸那样小有名气的玉雕师,”金玉不假思索的回答后,又仔细想了想,为自己规划道,“所以,我应该先磨练一下手艺做出成品去参赛,同时去报考一个美术院校继续进修绘画、雕刻技艺与艺术鉴赏力。”

“哎,清楚自己该做什么,然后一步步的去做,就行了,哪怕不成功也对得起自己!”周纯做了个‘综上所述’的总结,然后拉着金玉去参观祠堂老宅,顺便换了个轻松点的话题,“能不能请未来的一流雕刻师讲解一下,为什么非得要得到这块原石不可?”

说着,他就把手摊开,将那个香瓜大小的石头举起来展示:“对了,说好了这块石头我买的,还没给你钱。”

金玉完全没客气,直接就收了周纯递上来的钞票,之后才笑着解释说:“这块石头表现特别好,但是泡水之后我发现它是将已经切开的石头进行了重新粘贴,这种作假,有可能是想把废料买上高价,也可能是……”

“或者,低价卖给自己的托儿,然后大家看到出了好翡翠会一哄而上买别的毛料!”周纯经她一点拨,立马就明白了,“既然它表现那么好价格又低,你就猜出肯定是后者了。诶,既然是粘连,那能掰开不?我想看看里面到底啥样。”

“不可能吧,肯定得粘得特别严……”金玉话都还没说完,就看到周纯正左右手各拿半块石头,一脸无辜表情的望向自己。

“……”好大的手劲儿!金玉顿时无语,再结合之前他一个人暴打五个壮汉的飒爽英姿,以及笑嘻嘻把对方的胳膊卸了装上,装上又说没安好再卸下来重装的丰功伟绩,小姑娘又很是理解的淡然处之了。

在他身上,或许不管发生什么奇怪事儿都不稀罕。

金玉直接接过其中一半玉石开始仔细端详,擦上水拿手电筒认真照着,然后欣喜的告诉周纯:“果然没猜错!这是冰种飘花啊!没有裂没有绵,太棒了!按这大小,至少可以出一对玉镯,还可以做点玉牌、玉坠花件,让我算算啊……做出来至少能卖上大6。”

“大六是什么意思?”周纯拿着自己手上那块看了看,完全瞧不懂,“看起来也不怎么晶莹剔透啊!颜色灰蒙蒙的不够绿,花纹是深绿偏蓝吧?这也能值钱?值得那几个人拼命似的跑来抢?”

“大6就是说,比较大的六位数,”金玉用一种挺兴奋的语气解释起来,“这样的冰种飘花,色少,在没有雕琢抛光之前确实看着不怎么养,但是它水头特别好,也没瑕疵,算是品质相当不错了!虽然不是高绿,但是,你看那些花纹,是不是有点泼墨山水的感觉?这种水墨画卷类型的翡翠很受文人欢迎,价格不菲!”

听了金玉一席话,周纯总算知道自己刚才付钱的时候,她为什么会接得那么爽快——哪怕事先就知道这玩意儿很值钱,这傻妞也不愿意平白占便宜。

“这个是你眼力好才买到的,我不能要,”周纯直截了当的说道,“太重,暂时帮你拿着,待会儿自己送你家去。”

“我眼力好有什么用啊?这是周大哥你自己抢下来的嘛!”金玉摇了摇头不肯收。

“我拿着也没用啊!难道弄去垫桌腿?”周纯再三推辞,金玉又再三拒绝,之后,大校同志直接不耐烦的拍板一锤定音,“别唧唧歪歪了,一人一半!你拿去雕琢,大的玉牌、戒指我要,镯子归你,就算是工费。不准再拒绝,不然我直接扔河里去。”

说着周纯就扬手冲身边的小河道比划了一个扔铅球的姿势,唬得金玉赶紧跳起来抱着他手臂连连应诺:“好好,就这么定了,你别扔!这么漂亮的水墨飘花太少见了!毁了可惜!”

腹黑大校顿时暗暗偷笑,这姑娘,只顾着稀罕翡翠的艺术价值去了,居然没反应过来男人送女人镯子的意思——这可是,定情信物啊!不管金玉承不承认,反正周纯是已经把她划归了自己势力范围内,心里很是得意。

纠结这么久,终于搞定了一件大事,这趟旅程很圆满!

不过,也有些小问题,派出所里和瓜分玉石都耽搁了太久,他又觉得不能让金玉一个人带着价值逾百万的东西回家,如果要送她的话,自己回单位的时间就不够了,基本已经没法赶上末班飞机。

知道这情况后,金玉有些为难,其实她家对面就有一套空房,但是,要邀请对方去住的话,孤男寡女的……多不好意思啊!

左思右想之后,她突然有了个主意:“我师兄住在玉雕作坊的,那里有多余的房间,我爸爸以前的屋子随时都有打扫的,如果你不介意的话……”

“不介意!”周纯立刻笑答道,“我就不太喜欢住宾馆,没人情味儿。能借我个普通屋子,挺好!”

师兄住的地方啊?他唇角微微一扬——能去接触、观察一下情敌,挺好!非常好!

周纯一面期待稍后的行程一面美滋滋的和金玉一块儿去品尝小镇名小吃——大救驾、稀豆粉粑粑,稍稍垫了肚子之后两人打车回了t市城郊,直奔位于来凤山北麓的国殇墓园,这是他们在参观博物馆时就商量好要去的旅游“景点”。

别的旅游景点看的都是风景,这里,洗涤的却是心灵。抗日英烈们长眠于蓝天白云下、苍翠松柏间,却也驻足在不少人心中,提醒着大家紧记那段不该被遗忘的历史。

望着整座小山上纵横排列的三千多位英烈的墓碑,周纯神色庄严的轻声说道:“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须马革裹尸还……”

“不是都希望魂归故里么?”金玉有些纳闷的扭头一看,只见他一身便装却站得笔直挺拔的正对纪念碑方向行了个标准军礼。

“这里有三千三百四十六块碑,却纪念着为收复国土阵亡的九千六百一十八位官兵,”周纯声音略有些低沉,甚至带上了一丝黯然,“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埋回自己家。当兵的人,在拼命的时候不会去想自己能不能活着,死了有没有人收尸,只要觉得值得,觉得自己的付出有意义,死得其所也就足够了。”

“……”金玉皱着眉微微咬了咬唇,再次暗恨自己实在是口拙,想要对周纯说点什么,却怎么也说不出来。听到这样的话,应该去安慰或者鼓励?还是得表示一下崇敬?

或者,接一句“流芳百世也不错?”金玉想了想却没说出口,总觉得这话好像在咒军人死了也挺好似的。

好在,周纯不是个会冷场的人,他见着气氛压抑金玉又半晌不吭声,赶紧换了个轻松点的话题调侃起来:“哎,说起来,我有个好兄弟就是在这墓园里向他老婆求婚的,特别有意义。”

“在这里求婚?!”金玉环顾着四周碑林,觉得能想出在这种肃穆的气氛下求婚主意的男士,也不是个寻常人,不亏是周纯的兄弟。

“嗯哪,求婚词儿是‘3346个将士作见证,今生今世,永不放手’,”周纯说着又恍然道,“他老婆就是给你介绍律师的那个古筝老师,林珑。这两口子有些另类,地震救灾的时候定情,求婚在烈士陵园!我倒挺欣赏这样的做法,不去干那些花里胡哨所谓浪漫的事情,就坦坦荡荡、明明白白摆出真心,挺好。”

“确实挺好,”金玉浅笑着一应,又若有所思的低声自言自语,“有几个男人敢在墓园里说这样的誓言?”一旦背诺言绝对会后背发寒,不死也得走一辈子霉运吧?

“我敢啊!已经遇到了喜欢的人,还差合适的时机。”狗耳朵超灵敏的周纯一听到她的轻声感慨马上就接了这么句话。他可不会平白无故的提起兄弟求婚,完全是为自己的表态做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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