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不熟悉的人一起吃饭,有两个环节最别扭:
一是见面寒暄的时候——明明就是很不熟,却还得摆出一张特别“自来熟”的脸。
另一个环节,就是点菜——主动点吧,好像总有点儿不那么好意思;等着人家点吧,等来等去,就得耗上十几分钟;点贵的吧,万一最后要是对方抢着结账,就太不合适了;点便宜的吧,总不能摆一桌子土豆丝、豆腐丝、萝卜丝吧……
还好,元妙青在发现“点菜”这项流程迟迟没有进展的时候,果断做出了决定:
“要不,咱们别点菜了,还是吃火锅吧?”
三票一致通过,这顿饭改吃火锅。
唐颂暗自庆幸:幸亏这家店里有火锅,不然光是这么客客气气地问“这个你喜欢吃吗?”、“有没有忌口?”、“辣的可以吗?”,就得折腾上半天。
吃火锅就容易多了。
唐颂喜欢吃牛肉、生菜、蘑菇、百叶。
王明顺点了午餐肉、鱼豆腐、魔芋丝……总之,全都是些元妙青爱吃的东西。
等着上菜的功夫,唐颂和元妙青闲聊了几句最近的工作。王明顺则把大家面前的一次性餐具都打开,仔仔细细地把碟子、碗、勺子、筷子……通通摆放整齐。还给每个人的杯子里,都倒上了酸梅汤。
见对方这么周全,唐颂连连道谢:
“别这么客气,我自己来就行。”
“你和小元这么长时间没见了,你们就多说说话,我来给你们服务。”
王明顺说话越是这么得体,办事这么周到,唐颂就越发觉得不好意思:
“刚才真是冤枉人家了,虽然长得猥琐,可是人还不赖呀!”
王明顺也不是瀚海人,毕业之后,进了一家贸易公司做销售。而且,因为他会说话、能办事,所以在销售这个岗位做得是如鱼得水。
趁着他去上厕所的机会,唐颂使劲往元妙青身边探了探身子:
“你们俩这是怎么认识的呀?感觉进展挺快呀。”
“同事介绍的,”元妙青有点不好意思,“我的同事,跟他的同事,是一起租房子的室友。然后,听说他同事那边有个男同事还单身,我同事这边有个女同事还单身,就给我们撮合了一下。”
听了这一大堆“同事”,唐颂有点蒙圈了:
“这里面到底有几个同事啊?”
元妙青笑得前仰后合:“确实有好多同事,我想,这就是缘分吧……”
唐颂点点头,似懂非懂:“我……不太懂这些……你知道的,从小到大,我身边也没几个成功的案例。”
她确实不懂。
唐爸爸和唐妈妈相亲相爱的那些年,她要么就是还没出生,要么就是还不懂事;但是等到她终于开始有记忆的时候,看到的全都是吵吵闹闹、摔摔打打、声嘶力竭的景象。
“其实,以前我也不懂的,”元妙青轻轻地摸了摸她的头,像个大姐姐一样语重心长,“总有一天,你会去谈恋爱,你会去喜欢一个人,你会知道缘分究竟有多奇妙。”
唐颂突然就不敢接话了。
她的脑子里,闪过了那个名字。
那是印在身份证上的三个宋体方块字,体积丰满、笔画繁多。
使劲眨眨眼睛,记忆终于回到了一年多以前。
在那个局势紧张的散伙饭现场,她急着找那个叫“高地貌”的学长算账,却偏偏搞成了一场误会。
“同学,”男生倒是不急不恼,递过来一瓶矿泉水,“我不姓高,我姓李。我叫李凯撒。”
“凯撒?”唐颂先是吃了一惊,随即又觉得这样的玩笑真是没劲,于是白了他一眼,“编个靠谱点的名字好不好?”
“我真叫李凯撒,这是我的身份证。你看你看,‘凯撒大帝’的‘凯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