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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六章 金银兄弟(第1页)

虽然已经五十多岁了,但是金子仍旧魁梧粗壮,看起来只有四十出头的样子。

在黎叔的众多手下里面,论掰手腕、比力气,自己当第二,没人敢说第一。要说打架的话,那帮小子三、五个一起上都不是对手。

在这些人里面,除了黎叔,自己应该是最屌的了,只要眼一横,谁都要打个哆嗦。

之所以有这样的实力,一方面是因为自己习武不辍,从来没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是天赋异禀,这一点连黎叔都得佩服。他从老头子的眼神里能看得出来。

但是他心里知道,自己确实老了,明显感觉床上那事儿已经力不从心了。

每次逛窑子都得白花钱,想想就有些不甘,尤其是自己手头并不富裕。

按理说,以刀疤金的身份和资历,混到现在当二当家绝对是够格了,但是老头子还是坚持让他跟那些二十出头的后生以同辈相称。

大师兄……想想老头子给自己定的这个辈分他就不爽。

你就比老子大几岁而已,还要老子天天称你叔……黎叔、黎叔,叔你妈个头!

金子跟银子兄弟两是黎叔收的第一批手下,如果按照现代企业流行的员工编制的话,黎叔是NO。001、他就是NO。002。

兄弟两是跟着黎叔白手起家的,立过无数汗马功劳。为组织受过伤,流过血——这种功绩,在古代可是开国元老,不封侯封爵什么的就已经很对不起了,没想到却沦为为大师兄……

每次那些毛头小子叫自己大师兄,他就忍不住想揍人。

他可不知道,一般朝代的开国元老基本上都被开国皇帝给灭了。这么算下来,黎叔能留他们一命已经是开恩了。

上次陕北盗墓失败之后,老头子着实是老实了一阵子,甚至会经常把一些重要的活计交给他们兄弟单独干,颇有点培养接班人的意思了。

没想到这次行动,老头子又亲自出动了,而且带上了所有人马——这是之前从未有过的事情。

在以前,不管多大的活儿,老头子都会留后手,从来没有把所有人全部压上的习惯。

这个老奸巨猾的东西,做事情从来都让人摸不着头脑,这也是金子这么多年来被黎叔管的服服帖帖的原因,他一向都弄不懂老头子真正在想什么。

他天不怕地不怕,唯独心底里对黎叔仍然充满了敬畏,或者说是单纯的畏惧。从一开始,这家伙就牢牢地把兄弟两人给控制在手心了。

当年,他还是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跟银子两个一母双胎的孪生兄弟在苗北苗南是一霸。两个愣头小子性格凶悍,力气又大,打起架来不要命。连父母都管不了他们。

凭着人挡打人,佛挡杀佛的性格,两人逐渐在当地树立了威信,提起苗金、苗银兄弟两人的名字,简直到了夜能止啼的程度。

可惜生不逢时,在他们人生巅峰之际却遇到了大饥荒,想打架都找不到对手,大家都饿的走不动道儿了,谁还有力气打架?

这两个正在发育中的大小伙子,整天也是饥一顿饿一顿的。虽然还没到饿死的程度,但是差不多也快了。

这一天两人正在村头的水磨盘上躺着晒太阳,顺便调戏调戏路过的花姑娘。

这时一个瘦弱的少年走过来主动跟两人打招呼。两人根本不想搭理他。

这人长得獐头鼠目的,看着就让人讨厌,要搁平常,早就上去打他一顿了。

不过现在大家都在饿肚子,打架得花力气,不划算。

老二瞅着年轻人鼓鼓囊囊的包袱,问道:“带的什么东西?”

年轻人一笑,从包里变魔术一般掏出两个大白馒头,兄弟两人眼睛立刻亮了,一咕噜爬起来,死死地盯着雪白的大馒头。

年轻人看了看兄弟两人的表情,颠了颠手中的馒头,“嗖”、“嗖”两下,大白馒头飞到两人面前。

兄弟两人抓起馒头就狼吞虎咽起来。

多年以后,金子回想起这个画面,突然觉得黎叔这个动作跟逗狗一模一样。

年轻人自我介绍,他的名字叫黎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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