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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第 75 章(第1页)

第七十五章春节(完)万事大吉

春节假期的最后一个下午,街上行人很少。逍遥了一整个假期的人们回到家中,抱着零食看电视,把这段时间熬夜狂欢消耗的体力补充回来。

可惜好好的假期,任真一直被父母指使的团团转,一刻都停不下来。每天早上十点出门,晚上八点回家,开着他的爱车横跨城北城南,一刻都不得闲。

要问他在忙什么?——他在忙着相亲!

任真喜欢男人,这件事情在他青春期的第一次性冲动时,他就明白了。他家里是很传统的商人家庭,他一直没有出柜,打算使用拖字*,拖到四十多岁有了稳定伴侣后,再一步步让父母接受。

出柜这种事需要步步为营,任真不愿把性向和亲情放在天平的两端进行衡量,他不想去赌,只能慢慢谋划。

随着他跨过三十岁,自己名下的宠物医院经营也上了轨道,家里人开始着急,催着他相亲。

在他妈妈看来,儿子长得帅,又有学问,自己的事业也蒸蒸日上,再加上家境殷实、亲戚关系和谐,谁家姑娘能拒绝得了这样的绩优股?他妈妈一直让自己的老姐妹们帮着张罗相亲,看谁家有好姑娘,就把照片要过来记在小本本上。

任真家就在本市,但是他自己在医院旁边买了一套独立住房,不愿听父母唠叨他的终身大事。可春节总逃不过去,他放假刚一回家,妈妈就拿着小本本把他堵在了书房里。

任妈妈也不说话,只用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殷切的盯着他。两人对视良久,任真败下阵来,举手投降。

任妈妈大获全胜,得意极了,她就说嘛,哪有三十多岁的男人不想着找对象的?任真放假十天,除了除夕和春节那两天可以在家呆着以外,剩下的七天每天都要相三轮,还要绞尽脑汁挑出这些小姑娘的毛病,好让妈妈死心。

“这个,今天下午是最后一个了!”任妈妈在饭桌上把小姑娘的照片展示给他看,“都说压轴的才是最好的,这个小姑娘绝对和你心意!你们小时候见过,就是你叔叔的小舅子的老婆的表妹的侄女!你记不记得?”

任真听到那一串七拐八拐的亲戚关系就头疼:“……不记得。”

“怎么可能不记得?那个小姑娘头发卷卷,眼睛大大的,像个小洋娃娃,总追在你屁股后面叫真哥哥、真哥哥……”

任真在心里打了个寒颤,又不敢表现出来,只能推推眼镜,回答:“真不记得。”

任妈妈合上小本子:“算了,你见到了就记得了。人家条件特别好,几年前父母都移民了,她在国外上的大学,去年刚读完研究生。而且她特别喜欢狗!你看,多和你有共同语言。”

“妈……”任真无奈道,“我今年都三十二岁了,人家研究生刚毕业,不合适吧。”

“哪里不合适,二十五岁配三十二岁,不是刚刚好。”

任妈妈太满意这个海龟小闺女了,强烈要求任真必须去看看,那表情仿佛下一秒任真就能给她抱个大胖孙子回来。

任真不愿意违背母亲的期望,心想反正是最后一个了,那就去看看吧。于是吃过午饭,他穿上母亲为他特地挑选好的休闲服,开上停在车库里一年都不见得开一次的跑车,向着约好的咖啡厅飞驰而去。

约好见面的地点,是本市有名的一家宠物咖啡厅,隶属于近几年声名鹊起的零零熙餐饮有限公司。据说这家公司是一个退出娱乐圈的小歌手开的,一夜之间零零熙奶茶店遍布大江南北,几年过去,店铺形式越来越多,面包房、咖啡店多种多样。

这家宠物咖啡厅任真有听说过,宠物不局限于猫狗鸟兔,甚至还有爬宠和鱼类展示,不过隔着玻璃缸只能欣赏,不能把玩。咖啡厅不仅欢迎顾客前来消费,还欢迎顾客自带宠物,但是要求宠物干净,不能好斗。

这个地方是女方选的,想来任妈妈说她很喜欢小狗并不是夸大其词。

任真提前十分钟到了咖啡厅,让服务员帮他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屋里很温暖,明亮的阳光从窗外洒下,落在了任真面前的桌子上。一只淘气的扁脸加菲猫跳到了桌上,在阳光下伸了个大大的懒腰。这里的动物见惯了顾客,根本不怕人,它懒懒的趴了下来,在阳光下舒舒服服的睡起了午觉。

若是旁人看了,肯定会忍不住把脸埋在它毛茸茸的屁股上,可是任真工作中见惯了动物,对萌物的抵抗力极强,他拿起小勺轻轻搅起杯中的咖啡,一人一猫互不打扰,气氛宁谧而安详。

他等了没一会儿,今日与他相亲的温小姐款款走进了咖啡厅中。

任真赶忙站起来主动伸手问好,温小姐把柔荑放在他手中,同时对他温婉一笑,轻轻落座在他对面。

温小姐确实家境很好,从头顶的帽子到脚下的鞋履皆是名牌,寒冬腊月,她穿了件非常显身材的淡粉色开襟羊毛外套,走路时下摆如波浪一般展开,更衬得她如鲜花一般美好。她头发顺滑,披散到腰,脸上略施粉黛,耳垂与胸口上成套的珍珠饰品反射着柔和的光芒。

即使任真只爱男人,也要承认她确实是个极富魅力的大家闺秀。

温小姐背着一只很大的无拉链单肩包,她坐下时把单肩包放在了自己旁边的沙发座上,一秒钟之后,一只粉色耳朵、圆眼睛、尖嘴巴的小怪物从背包里站了起来,两只前腿搭在单肩包外,好奇的望着周围的一切。

原本躺在桌上懒散晒太阳的加菲猫,在这只“小怪物”冒出头后,吓得打了个喷嚏,“喵呜”一声飞速跑走了。

温小姐笑着把单肩包里的小怪物抱了出来,搂在了怀里。

任真这才看清,这哪里是什么小怪物,不过是一只被染了毛、穿上小衣服小鞋还喷了香水的白博美犬罢了。

“这是桃桃。”温小姐轻声介绍,“桃花的桃。听阿姨说你现在成为宠物医生啦?——来桃桃,和哥哥打声招呼呀。”

叫淘淘的小狗不少,叫桃桃的……任真还头一次碰到。

桃桃体型很小,还不及小臂长,估计也就三斤出头。它的耳朵和尾巴全部被染成了粉色,身上穿着一件红色的小唐装,就连四个小爪子都包裹在了鞋里。它身上香气扑鼻,周围的动物闻了都退避三舍,他们这里一下成了真空区。

桃桃老实的倚靠在温小姐怀里,两只圆圆亮亮的眼睛看着任真,讨好的对他摆摆尾巴。

任真被它身上的味道呛得难受,他强忍住揉鼻子的冲动,措辞谨慎的开口:“狗的嗅觉很灵敏,喷洒过量香水会让它们不舒服的。”

“不会呀,”温小姐有些受伤的说,“它从小就一直喷香水,它很喜欢的。而且它身上的香水和我是一样的,真哥哥,你不喜欢吗?”

“……”任真只能换个话题,“穿鞋对于人类来说可以保护脚掌,但是对于动物来说并不需要,它们奔跑时需要依靠掌心的摩擦力来抓地,给它们穿上鞋,反而会影响它们走路的脚感,长久下去对肌肉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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